說到民進黨在八年遺毒時期,不得不說的經典耍笨案例就是單一選區兩票制,當時只想到可以和國民黨聯手一起坑殺小黨,完全沒考慮到後續的實際運作問題,國民黨也樂得跟民進黨合作,終於在2008年立委選舉時順便連民進黨也坑殺了。
這個結果早在議題拋出之時就被很多人看破了,2012國民黨又再次過半,詳細內情不是這次的討論重點。
接下來講的是近幾天非常夯的話題,核四之公投,前幾天由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。
這個命題有兩個攻防重點,首先是命題設定部分。現在各方紛紛對核四公投要用續建還是停建這兩個字眼爭執,為什麼要這麼執著於文字呢?
癥結點就是公投門檻,不過法律層面並非我專長項目,這裡我想講的是當初公投法門檻設定。
2003年公投法朝野在攻防的時候,許多單位都提出了自己的版本,裡面最重要的癥結點在於公投案是否要交付審查後再實行,這也是許多人喊得震天響的【鳥籠公投】由來。
不過從這幾天的新聞看來,卻都是在抗議門檻,然後指陳都是2003國民黨惡搞的。
讓我們看一下當時的立法院立法記錄,五個版本的草案文字。
公民投票法
1.蔡同榮版門檻
公民投票案以總投票數過半數贊成或反對為通過。但總票數未達全體選舉人總人數半數時,該次投票為無效。
2.台聯版
同上
3.民進黨版
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,投票人數達全國、直轄市、縣(市)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 上
,且有過半數同意者,即為通過
4.國民黨版
同上,不過多了下面
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,均為否決。
5.行政院版
同國民黨版當年的事實就是五個版本支持的門檻通通都一樣,怎麼會在耍笨之後又把錯賴給對方呢??
所以通過是哪個版本?
回覆刪除應該是國親跟蔡同榮版本的修正
回覆刪除效力有差阿,沒通過的效力到底是無效還是否決呢?
刪除這要去找法條來看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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